新证券法是证券市场法制建设重要里程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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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5:4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 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昨日公司法、证券法修订案经审议通过,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证券法》的出台是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从根本上改变
张育军表示,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新《公司法》、《证券法》吸收了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本着市场化原则对有关公司设立、股份转让、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制度等内容作了全面修改,放宽了制约市场发展与创新的许多限制性规定,,健全了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机制,更加注重对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发展与规范的统一、阶段性和前瞻性的统一、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海外经验的统一。新《证券法》明确了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的地位,赋予了交易所上市审核权,大大强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给交易所的业务运作、职能转变及未来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对于下一阶段深交所的工作重点,张育军表示,深交所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两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之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重点做好5项工作。一是组织对公司法、证券法修订案的学习,组织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两法”培训,使其做到依法运作,合规经营。二是对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各类中介组织进行一次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市场参与者的知法守法和风险责任意识。三是修订相关业务规则,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规则或实施细则。四是探讨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并探讨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五是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以完善中小企业板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记者 王轲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