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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七家券商获规范类牌照 后续还将持续评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2:2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今年以来,为业界所关注的券商分类监管继续向纵深推进。继创新试点类券商之后,10月14日首批7家规范类券商名单出炉。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所公布的名单,中银国际、中原证券、兴业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南京证券、西部证券和国海证券通过评审,成为首批规范类券商。

  按照证监会去年开始推行的分类监管思路,规范发展类券商是继创新试点类之后的
第二类券商。据了解,对进入该类别的券商,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将负责持续评价,经过发展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成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而不合格者将不再作为规范类证券公司。

  在此之前,已经有中信、中金、光大、国泰君安、海通等12家券商相继获批,成为创新试点类券商,并获准开展“集合

理财”等新业务。

  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曾表示,还可能出现第三、第四类证券公司,这些公司通过整改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开展相应业务,达不到或出现更严重风险的,将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因此规范类行列,在业内也被经常比喻成一张“生死牌照”。

  对于进入规范类行业,国海证券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与公司以往在自营、客户保证金方面没什么窟窿有关系。

  根据之前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的《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和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两个文件,规范类证券公司应当具备风险底数清楚、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公司治理完善等条件;具体的评审标准包括:综合类(含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据悉,在进入规范类行列后,监管部门将受理规范类公司依法提出有关核准事项的申请,准予该类公司参与

股票发行询价等新业务,准予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支持其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资等。

  不过,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规范类券商在业务将被准予参与股票发行询价、开展资产管理,可以获得支持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但与第一类券商可以享受的政策相比,盈利模式还是“老三样”,如果整个市场不转好,“吃饭问题”仍难有所改观。

  “但不论如何,跨入规范类行列,也如同跨越了一条生死线,否则,将有可能滑落到最终消亡的行列。”该人士说。

  作者:本报记者 吴天一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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