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公司规范结算业务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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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1:43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为规范结算参与人的结算业务行为,防范结算风险,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予以发布。
据悉,《管理办法》共七章,六十三条,由总则、结算参与人资格、权利与义务、结算风险管理、特别结算参与人、纪律处分和附则等七章组成。 第四章结算风险管理是本办法的核心内容,分为规范要求、监督检查、风险类型评估、风险管理手段、交收违约风险的承担等五部分。 《管理办法》重点提出了对特别结算参与人托管客户发生证券资金交收违约行为后的相关处理规定。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结算参与人及其代表、特别结算参与人及其代表,规定了从“通报批评”到“取消结算参与人资格”和“要求更换结算参与人代表”等处理措施。 据了解,《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一并发布实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