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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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3: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工作,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昨日正式开业。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已于今年6月30日联合出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三部委昨日正式对外发布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指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基金公司的职责为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等。 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保护基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购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债权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购,而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他强调,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收购范围,由投资者自行负担。(中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