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称沪市股改公司市值占比已达到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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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1:20 证券时报 | |||||||||
上证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沪市股改公司市值占比已达17% 本报上海电 (记者 黄婷) 长三角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务实培训班昨日在上海开班。上证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第二阶段的股改工作进展顺利,如果股改工作成功以完成总市值60%到70%为标志,目前已经完成了近1/3。上证所将在中国证监会股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有序地推进股改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沪市共有68家上市公司参与其中,占沪市公司总数的8%左右,总市值近3900亿元,占沪市公司总市值17%左右。在第二阶段股改公司中,属于上证50、180成分指数的上市公司所占比例较高。 对于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报送材料的成功率,该负责人指出,首先,国有企业在报送材料时必须已经取得地方国资委的备忘表。其次,在报送材料过程中公司承诺应当更注重实在意义,承诺不能花哨,不能使交易所和登记公司在技术上对承诺进行监管时有难度。该负责人建议,承诺要多做禁售期的承诺和限价流通的承诺,延长锁定期或者承诺低于什么价格不流通,这样的承诺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一方面便于交易所和登记公司进行监管。 中国证监会股改领导小组李明处长就《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含H股、B股公司的改革进行了说明。他说,股改试点期间没有涉及到含B股和H股的公司,但试点完成后必然会涉及到此类公司的改革。《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股改召开的是相关A股市场的股东会议,与H股、B股股东无关;但是,股改不能损害H股、B股股东的利益,如果股改中涉及到分配等问题,一定要召开股东大会征求所有股东意见。 上海国资委产权处的赵斌则就国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说明。他说,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审批和操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可行性研究,即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有个初步预案。第二阶段是行为批准,即在可行性方案认可之后的报批阶段,也是政府和国资委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这个行为进行批准的阶段。第三阶段则是对最终的方案进行认可。 本次培训班由上证所主办,上海董秘协会承办,本报为协办单位之一。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上海国资委以及来自部分券商和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为近百名上市公司董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