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未对国企股改定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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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2:19 东方早报 | |||||||||
曾经提出做股改“排头兵”的上海本地股股改工作正稳步推进。上海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前天表示,还未进行股改的上海国有上市公司也正在完善或制定相关方案,国资委没有对国企股改的基调规定上限。 凌宝亨指出,尚未进行股改的本地企业正着手制定或完善股改方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把股改与企业发展、改革调整、解决历史问题等结合起来。
针对国企对价水平设限的说法,凌宝亨主任表示,对价水平主要还是由市场来决定,上海国资委没有对国企股改的基调规定上限。 但他也指出,之前几批试点企业已经“试”出来的一个平均对价水平,在这个标准内一定程度的上下浮动都是允许的。 凌宝亨强调,具体企业有不同的情况及问题,股改方案不能以一个标准来衡量。尤其是ST企业,上海国资委提出了以重组、置换资产作为对价的建议。对于国资委暂不批复国企股权激励计划的问题,凌宝亨指出,上海国有企业已达成共识,上市公司暂不考虑设立股权激励计划。 凌宝亨强调要以国有资产布局及结构调整的战略高度,来看待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与价格、有利于国有资产在资本证券化的条件上进行流动、有利于强化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有利于国有资产配置上市公司资本的能力。” 作者:早报记者 孙立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