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要求三季报要披露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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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1:52 每日经济新闻 | |||||||||
昨日,沪深证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次季报“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中,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他),已完成股改的公司,应详细披露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过程中作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两市《通知》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上证所原则上每日安排
根据上证所安排,沪市公司2005年首份三季报公布时间为10月11日,公司为宝钛股份和黄河旋风。深交所安排,10月11日,中小板中华邦制药、天奇股份、七喜股份、江苏三友将率先披露。主板第一家公布季报的上市公司为深南电,时间为10月12日。 作者:刘俊 每日经济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