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按规定加快股改审核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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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2:03 证券日报 | |||||||||
国资委支持股改时不待我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五部委《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及各地国资监管机构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指导意见》的原则精神,
在总结一、二批试点情况基础上,国资委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国有控投股东要注意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通知》还明确由省级国资委负责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方案的审核工作。目前涉及股改的文件基本具备。 国资委还分别召开了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会议,专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改革条件基本成熟的,要尽快进行改革。暂时有困难的也要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进行改革。 国资委对有关审核程序也及时进行了调整。《通知》提出的“三上三下”审核程序,即:一上一下:能不能进行股改;二上二下:进入改革试点后方案能不能进行公开披露;三上三下:方案经过流通股东沟通后能不能经过相关股东会进行表决,目的是为保证控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充分沟通,保证改革工作有利于市场稳定。日前,根据市场监管机构新的规则和操作方法,国务院国资委对审核程序做出了相应调整,明确如果未对公告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从而简化审核程序,加快改革进程。 另外,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各级国资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地组织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尽快推出方案。据初步统计,从试点结束后到9月28日止,共有4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改方案,其中中央企业控股的8家,地方控股的32家。目前,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在积极、认真准备改革方案,其中一些公司的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正在报送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审核,国务院国资委将及时加强指导和监督。 另据了解,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控股股东在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时,为使推出的改革方案更加完善,股东间的沟通和协商更加充分,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流通股股东非常关心的因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市盈率、融资情况、流通股发行价格、国有股东最低持股比例、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成本等。改革方案能否通过仍然必须由相关股东进行分类表决。 郭建新还就投资着关心的股改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记者:对于目前市场上关注的六个基本原则和鼓励创新请您谈谈看法。 郭建新:制定股改方案的时候应该考虑六个基本的因素,而并非是什么六个原则,最终改革的方案如何,应该是双方股东的充分沟通。国资委没有在任何场合任何文件提到过六个原则,在各地国资委召开的会议上也是提醒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控股股东在制定和研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方案考虑六因素,这六个因素主要是为了沟通,改革方案最终如何还是双方充分沟通协商谈判的结果。证监会的原则和国资委的原则是一样的。鼓励创新主要是推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护流通股股东的长远利益,例如,武钢股份周二公布的股改方案,受到了一些好评。其方案是比较复杂,但是市场上基本理解,基本支持。 记者:目前市场上认为国有企业对价水平过低,请您评价一下。“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没有一个日程的安排呢?A+H的股票研究工作进展得怎样?请您再重申一下国资委对于股权分置的态度。 郭建新:国资委对于股权分置的态度比较明确,是非常积极,是坚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对于A+H,有关部门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一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有H股和A股的也正在研究相关方案,并且正在仔细地研究境内外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国资委的安排完全按照五部委的意见进行,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只要方案成熟都会尽快推出。至于对价只要是充分沟通协商和博弈过程中来进行的都应该是合适的,应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由市场来决定。 记者:地方国资委在支付对价时担心负有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请谈谈你的看法。韶钢破净仍公布股改方案,国资委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国资委还会出台哪些股改的配套措施? 郭建新:破净和考核有关系,可以逐步引入市值考核指标,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能够引入,目前的考核指标只是依据会计制度进行,目前正在摸索。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9月9日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主要文件已经基本具备,目前关于股权激励的有关办法正在制定,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后的上市公司鼓励探索股权激励,这个办法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研究,我们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正在研究,但时间上还说不好。业绩考核目前正在慢慢探索,正在完善和规范过程中,这还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国务院国资委到各地地方国资委和上市公司主要沟通哪些内容? 郭建新:经国务院同意组织了三个调研组,分布各地进行调研,整体上就是为广泛的了解股权分置改革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不针对具体的哪一个部门。 记者:某公司股权激励措施公布了后又取消了,国资委有什么看法?4家出了权证的公司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国资委是否很倾向于这种权证的方式﹖ 郭建新:按照五部委的要求,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可以探索进行股权激励,可以把股权激励作为股权分置的一个后备事项来做,但要必须是在完成以后按照规定规范进行。某公司公布方案后发现和五部委指导意见精神有不同之处因此就作出相应的调整。具体发什么样的权证,没有具体的要求。 记者:为什么市场上把股市下行的趋势归结为国资委? 郭建新:不太理解这种说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