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保护基金开业 券商破产时补偿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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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1:0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晴 报道:旨在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于今日开业。 组织破产券商清算 保护基金公司的基本职责是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
六路筹资 不增股民负担 此外,保护基金公司还将承担相应的投资者教育任务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职责。保护基金公司为非营利的企业法人,由证监会归口管理。公司设立由9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对基金的合规使用及安全负责。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保护基金的资金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2)境内注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3)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4)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5)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6)其他合法收入。该负责人强调,保护基金的筹集不会增加投资者的负担。该负责人称,保护基金所保护的范围主要是在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购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购,而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 市场波动损失仍自理 不过,该负责人也指出,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收购范围,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夏天/编制)(来源:金羊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