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信托非法吸储案因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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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德隆系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11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自9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来,由于案情重大,控辩双方辩论激烈,一时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连续6日的庭审后,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据了解,这是目前国内第三起公开审理的德隆系刑事案件,因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又被称为德隆系刑事第三案。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1月至2001年8月,被告单位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承诺固定收益率、保本付息的方式,与不特定客户签订委托购买国债、委托存款、委托资产管理等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1.73亿元。 据了解,此案有望在10月中旬宣判。 作者:记者 贺占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