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加快股改审核 公告方案无修改不用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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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0:1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苗燕) 昨天下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产权局局长郭建新介绍了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中央企业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所从事股改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表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在积极、认真准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一些公司的方案已基本成熟,正在报送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
郭建新回顾了股改以来国资委陆续出台的相关文件,并强调了国资委在国有控股企业股改的过程中所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 他说,从试点结束后到9月28日止,共有4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中央企业控股的8家,地方控股的32家。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控股股东在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时,综合考虑了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市盈率、融资情况、流通股发行价格、国有股东最低持股比例、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成本等6方面的因素,既保证了股东间的沟通充分,也保证了方案的完善。 除此之外,郭建新还透露,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审核速度,国资委将及时加强指导和监督,以保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因为,国资委的态度一早就已亮明:“不仅改革条件成熟的公司要积极研究制订改革方案,暂时有困难的也要积极探索、研究改革方案,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进行改革。” 25日,国资委下发了名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如果未对公告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审核,其目的也是为了简化审核程序,加快改革进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