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曹录波:确保各方在政策层面充分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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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0:43 证券日报 | |||||||||
国资委产权局曹录波指出 要确保各方在政策层面的充分沟通 第一次对外公布国资委认为在制定对价上应该遵循的“六原则”。与此同时,国资委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国企上
《补充规定》之所以更加严格和复杂,是为避免在地方国资委不知情的情况下,股改方案在社会上流传,确保国有控股股东与直属国资委充分沟通。 在实际工作中,国资委发现有些地区不顾企业情况和非流通股股东承受能力,制订了不切实际的股改时间表。在这个问题上,国资委认为应该给企业足够的时间,用来研究、调查,以更稳妥地解决好股权分置问题。 另外,在试点过程中,国资委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在非流通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方案向社会透露的做法,导致非流通股股东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为此,《通知》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明确了,不能把改革方案的制订权交给上市公司或流通股股东,整体框架应由国有股控股股东确认和把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