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权威人士称股改应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9:0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王泓 呼和浩特报道 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昨天表示,股改的核心在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改革要与稳定市场有机结合,稳妥控制节奏,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关键是要维持稳定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
这位人士在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表示,从各方面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阶段,要继续贯彻积极稳妥推进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阶段要充分借鉴试点经验,同时要明确,股改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要为其他方面的创新创造条件;股改的核心在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改革要与稳定市场有机结合,稳妥控制节奏,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关键是要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当前的股改节奏是两个交易所每周各推出10家左右。 他表示,事实证明,头两批股改试点得到广泛认同。据不完全统计,有21万人次的股东参与表决,流通股股东参会率达到63%;流通股股东赞同率为93.46%,比三分之二高出26个百分点。在对价区间逐渐收窄的同时,基本形成不同质地公司的不同对价预期。不少公司股改方案安排了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组合式对价,影响积极。部分G股的市场走势也表明了改革的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股改前后,相关G股平均加权市值增加了12.4%,市盈率则由14.85降到13.04,下降12.1%,同时,国有股增值明显。 他说,股改还推动了证券市场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的解决,如未上市法人股的处置、大股东占用资金等等;推动了市场创新和券商业务创新,如权证、回购、增持、管理层持股等。事实证明,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原则和程序经受住了各方面的检验。股改试点为全面推行股改树立了信心,积累了经验,明确了方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