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人士表示将不再批复股改中期权激励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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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0:53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专电 (记者 王泓)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国资委即将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在股改中的审批程序。此外,由于相关政策尚未完善,国资委将不再批复股改方案中的期权激励内容。 这位人士是在北京上市公司股改工作会上作上述表述的。他说,目前的做法是股改
他强调,股改应成熟一家,推出一家。要尊重上市公司和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情况,给予他们一定时间进行研究,不要一哄而上。 他表示,确定对价水平需要参考的主要因素是:流通股股东首次认购成本、历次增发配股成本以及股价。应从公司基本面出发,多考虑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方案,目前送股多在每10股送2.5—4.5股,业绩较好者对价相对低一些。要考虑国有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以及国有股股东的特殊持股成本,比如通过重组获得股权的成本就比较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