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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政策为年金护航 中信控股要大显身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0:36 证券日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士透露,年金备案、年金开户、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等问题将会在近期解决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吴莉

  昨日,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格的中信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在北京举办了“企业年金设计与管理国际研讨会”。主题是借鉴国际上企业年金设计与管理的经验,促进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研讨会邀请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的官员与专家分别介绍中国企业年金业务的发展、税收政策、中央建立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并特别邀请美国联邦政府注册精算师、美国咨询精算师联合会会员严大经先生介绍美国企业年金设计与管理的经验,同时还邀请了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探讨企业年金的科学管理。

  完善

企业年金政策

  在会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助理巡视员张浩表示,企业年金的发展不是一两个法规能解决问题的,当前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还有大量的企业年金方面的法规需要完善。首先,作为监管部门,当前要做的工作就是完善政策,当前的政策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因此,要从四方面完善企业年金政策:一是进行企业年金的备案,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符合国家要求的,近期会出台一个关于年金备案的通知,明确企业年金备案问题,包括年金登记号等,这是目前要开展的第一步工作;二是年金开户问题,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与人民银行的结算司进行协商,起草一个关于企业年金开户以及在银行间市场如何开展交易的方案,既要符合年金开户的要求,也要符合国家的政策;三是理事会的问题,目前有很多企业都有积极性要建立年金理事会,在制度上也允许,但理事会在法律上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理事会有没有条件和能力来承担这种责任,是否能承担起法律责任,目前都是一个值得商榷的事情,目前想推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资方和劳方,双方协商签订一个集体合同,这个集体合同就是企业年金方案,代表委托人的角色,共同达成一致性意见,签订年金方案;四是信息披露和监管,8月认定了37家机构,有些机构目前准备运营了,等企业年金配套法规出来后就会进入实质工作,到年底的时候,这些机构应该要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张浩表示,虽然政府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但因为法规的不完善,企业和职工对此认识不足、看法模糊等因素,都制约着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进程。以上这些问题是近一、两个月就要解决的。

  中信控股独具优势

  作为境内首家金融控股企业——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旗下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格,成为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资格最多的金融机构。

  中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高级副总裁单纪海表示,中信证券拥有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服务的独特优势:一是集团背景优势,在中信集团的支持下为客户提供多品种、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二是

股票债券市场优势,在满足企业年金基金以债券和优质股票为主的投资方向上,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三是金融创新优势,中信证券与标准普尔进行指数合作,还将开发指数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指数期货和期权等衍生产品,在企业年金基金设计新产品方面优势突出;四是优先开展创新业务优势,公司已成为首批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可以开展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内的诸多创新业务,能够优先为企业年金基金带来更多的投资增值机会。

  单纪海介绍,中信证券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方面也非常严格: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投资管理体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成立了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主管领导、部门负责投资业务的领导、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组成,专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策略、账户一级资产配置等进行独立决策。并且有独立的、专业的投资管理队伍,负责对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账户的投资操作。

  据了解,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投资范围广泛,覆盖了股票、债券、货币市场产品等多种资产类别,通过各种资产匹配,可以进一步开发出适合不同需求的年金产品,以获取利息和长期持有策略为主,短期低风险套利为辅,针对不同年金计划参与人的具体需求,可以组合出适合的非标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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