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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家股改公司22日将复牌 20家修改方案调高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0:33 证券日报

  20家公司修改方案调高对价,6家公司方案未变,3家公司继续停牌

  本报记者 张歆 王姣姣

  今日,张江高科等20家公司宣布对股改对价方案进行调整,并增加了减持价格限制等承诺。此外,民生银行、承德钒钛、康美药业、珠海中富、江苏琼花、江苏三友6家公司确
定股改方案维持不变。根据规定,上述公司股票将于明日复牌。同时,丽江旅游、南京港、中航精机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改方案协商结果,经深交所同意股票继续停牌。

  张江高科对股改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付3.5股。此外,张江集团做出特别承诺: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张江集团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3、如果不履行承诺,张江集团将赔偿相关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天药股份调整: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份。

  江淮汽车公告,修改后的支付对价内容如下: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1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该支付对价水平相当于在总股本不变的前提下,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1至3.7股具体数值取决于公司剩余可转债的转股情况。此外,江汽集团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流通股份以及所持江淮转债今后转股形成的流通股份在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外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

  泰豪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调整为: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照10.65的比例单向缩股,该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4股股份的对价。2、公司第一大股东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禁售期一年,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42元/股。如果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第一个十二个月内减持价格低于7.42元/股,则以出售

股票价值之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全部支付给公司。

  综艺股份公告,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现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5股。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现修改为:提出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价格不低于20元。如果违约,则该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差额资金双倍支付给公司。

  辽通化工股改方案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8股股份。

  德豪润达关于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现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6股对价股份。其中,公司现有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现有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7800000股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在按其持股比例参加前述对价支付外,独家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另行支付1560000股公司股份。

  精工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为:按照每10股送3.5股的方案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华兰生物对价调高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将获付对价3.6股。此外,非流通股股东额外承诺:1、第一大股东华兰技术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华兰生物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12.25元。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及新乡纪龙承诺:如果公司违反前述规定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华兰生物股票,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华兰生物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及新乡纪龙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华兰生物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200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70%。4、新增加追加对价安排:若华兰生物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时或者华兰生物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触发追送股份承诺条款,即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有的存量股份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送0.5股的比例无偿转送给流通股股东。

  天奇股份股改方案调整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对价。此外,非流通股股东股东额外承诺:1、非流通股股东中的三名自然人股东黄伟兴、白开军、杨雷承诺将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不低于6股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2、黄伟兴、白开军、杨雷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方案实施后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9月9日收盘价10.55元的110%(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11.6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3、若黄伟兴、白开军、杨雷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作出的承诺减持股份,则上述三名自然人股东愿意将股权转让所得50%赔偿给公司流通股股东。

  凯恩股份提高了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数量: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

  霞客环保控股股东陈建忠额外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

  威尔科技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应持有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2、控股股东珠海威尔集团有限公司特殊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华星化工对股改方案作如下调整:1、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2、持股5%以上的股东庆祖森和谢平额外承诺调整为:a.在法定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所持有的华星化工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b. 在第a条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华星化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c.承诺在第a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承诺人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华星化工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京新药业股改方案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对价股份。此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吕钢额外承诺:其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此后二十四个月内,若转让股份,则转让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并将提出2005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康新化工、利丰投资、吕岳英承诺,其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此后二十四个月内,若转让股份,则转让价格不低于每股11元。

  七喜股份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易贤忠承诺现调整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只有当二级市场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除易贤忠之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有承诺之外增加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从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禁售期和限售条件出售股份,承诺人以出售股票价值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七喜股份。

  巨轮股份对股改方案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此外,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自然人股东洪惠平、郑明略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直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该公司的股票。

  华帝股份对股改案部分作如下调整:1、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2、股份增持计划的调整: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华帝股份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低于4.15元,则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华帝股份股票,直至累计增持500万股或者华帝股份股票价格高于4.15元。3、非流通股股东九洲实业、华帝经贸和第二大股东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新增额外承诺:自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三年内每年提出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用于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久联发展对股改方案部分内容作出调整: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对价。2、第一大股东久联集团承诺:在未来二年内(2005年和2006年),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可供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此外,久联集团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股;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不低于7.00元。

  宁波华翔对对价安排数量作出如下调整: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付3.5股的标准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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