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下发新通知 证券及地产信托遭遇监管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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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9:39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下发了《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银监局要进一步做好信托公司风险监督工作。文件指出,上半年少数信托项目主要是证券和房地产类业务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利用信托财产收益权转让变相违规筹集资金的现象;文件同时提高了新开办证券和房地产信托计划的门槛。
风险集中于证券及地产信托 文件指出,截至5月末,集合信托计划归还了全年计划总数的42%,金额占47%,信托项目运行和到期归还工作总体较为平稳。 上半年问题主要集中在证券信托计划和地产信托计划上。文件指出,去年以来,受证券市场风险影响,大部分信托投资公司涉及的证券业务风险不断暴露,部分未到期的信托计划已存在到期清偿风险。信托公司房地产业务也有部分项目显露较大风险。截至5月末,已经有部分信托项目到期未能按时清算,其中股票投资业务占比11%,房地产业务占比61%。 另外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些信托公司对无法按时清算的信托项目用展期、固有资产垫付,关联交易购买、发行新的信托计划置换等方式将风险后置;另外个别地区在办理财产权信托时以信托财产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向社会变相违规筹集资金,将风险向社会扩散。 银监会要求,各地银监局要提示信托公司密切关注存量的证券和房地产业务风险变化情况。对资金的分布、结构、安全、收益和风险情况认真分析。特别要关注资金有无被交易对手挪用的情况;要密切关注交易对手风险变化情况,防止交易对手风险向信托公司转移。 证券类业务要严控风险 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证券业务要制定逐日盯市、适时监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确定风险止损点,且须保证能有效斩仓操作。银监会指出,各银监局应要求信托公司对新发生的证券投资业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信托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有信托公司人士指出,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支传统力量,多数信托公司都积极参与了股票市场。随着二级市场的持续低迷,证券信托计划出现了萎缩的情况,目前该类信托计划并不是信托公司的主流产品,银监会严控证券类信托计划风险对信托公司的影响不是很大。(全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