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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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22:3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9月19日专电 (记者 潘清) 为保证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股权分置改革重点推进阶段的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起通过其网站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这一举措获得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好评。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重大制度性改革,涉及到诸多新问题需要明确。为统一操作标准,提高审核效率,规范业务办理秩序,上证所对窗口指导和信息
上述备忘录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改文件分类上网和见报披露的要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涉及的转债、转股的停牌等特殊问题;股东承诺事项的表述和对违反承诺后果的说明;保荐机构报送文件的装订等具体要求;改革方案调整后的信息披露;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的提示公告发布程序及其内容;改革方案涉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情况下的审计要求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与改革方案同时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处理;非流通股股东间代为支付对价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价方案涉及国有资产处分的,均需事前取得有关国资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批复的程序规定;法定假日是否计入停牌时间的说明;股改方案和改革说明书在披露中需要明确的其他问题等。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对价水平,备忘录还规定,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改革方案概述”部分,若对价涉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应以分配或转增后的基数计算对价安排水平;若对价涉及非流通股股东缩股的,应以缩股前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计算对价安排水平。 据悉,上证所还针对内部业务操作程序,制订了有关信息披露审核关注事项。今后,上证所将根据需要,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的发布常态化。(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