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布阵央企股改 国资委求稳钳制证监会激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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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10:14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 |||||||||
在两批试点后,国资委对于股改的思路已经成型,国资委正在以央企股改的“稳妥成熟”钳制激进的证监会 本刊记者 陈为/文 9月14日,国谊宾馆,“中央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正在召开,地方国资委和
在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天后,国资委排兵布阵,吹响了央企全面股改的号角。 H股股改需国务院特批 据参加会议的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普遍关注的H股公司的股改,目前可能仍然难产。 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谢军表示,虽然五部委的通知已表明由A股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证监会内部也达成不对H股对价补偿的意见,但实际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若股改过程中没有尊重H股股东的意见,后果可能很严重。目前已有香港的投资者正跃跃欲试,一旦相关公司提出可能影响H股利益的方案,就可能马上提出集体诉讼。中央高层对此十分重视,正责成国务院法制局、证监会组织有关专家就对价理论以及诉讼风险的应对办法给出权威的意见。在这些因素未明朗之前,此类企业不应着急做方案,即使在将来有了意见,他们的方案也要国务院特批。 知情人士透露,会上,李荣融再次强调了股改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基本原则。 谢军对李荣融的指示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所谓积极就是指态度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股改方案,只要条件具备就尽快完成股改。 而循序渐进指的是国有控股企业股改要把握主动权,做到成熟一家,推出一家,避免受行政手段的干扰。 谢军所指的行政干扰是证监会和交易所在股改问题上急于求成,国资委的思路与证监会依然存在偏差。国资委坚决反对“一哄而上”的股改“大跃进”。 央企股改“三上三下” 知情人士透露,李荣融指出,各国有控股企业在股改全过程中,要保持与国资委的密切沟通和协调,以确保股改的规范和效率。 谢军谈道,企业股改和国资委的沟通要经历“三上三下”的过程,即:首先各央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在向交易所提交方案时,须征得国资委同意。这种同意不是说等方案做好后,再事后征求国资委意见,而是说企业提出股改方案之前,就应和国资委沟通共同研究该怎样做,对于都把握不准的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在这种充分讨论基础之上形成的方案才能保证将来不会有大的改变;第二个阶段的“上下”是指在方案与流通股协商阶段,方案的每一次调整也要及时向国资委报告,最后所有的国有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取得国资委的书面意见,这个阶段要求尽量做好与流通股的沟通,方案不要做大的调整,否则容易影响国资委的形象,影响市场稳定预期的形成;最后阶段即是股东大会后,控股股东报相关国资委审批的过程。 谢军强调,“三上三下”股改报批程序是经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股改符合要求,高效顺利地过关。对于违反该程序的企业要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严防死守股改底线 李荣融在会议中多次强调央企要始终注意掌握股改的主动权。 什么是主动权?谢军做了诠释。首先,企业要选择好保荐人,保荐人不能只考虑方案的轻易通过,真正合格的保荐人应能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帮助非流通股股东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股改方案。当然能请财务顾问更好,它能有效地制约保荐人,有利于方案不断完善。 除了选择合适的保荐人,对价的谈判更重要。已经成功股改的宝钢和长电对剩下167家央企秘授了谈判秘诀。 宝钢的代表总结道,股改一定不能把对价的底线暴露,交出去的方案应留有余地:如底线是10送2.5,但实际报出为10送2.2;可先报出主要的对价方案,然后在与流通股沟通的过程中,逐渐抛出更全面细致的方案,以微调来表示对流通股的诚意。长电的代表也谈道,谈判是双方博弈过程,一定要做好股改底线保密工作,它是非流通股把握股改谈判成功的关键。 该产权负责人做总结时再次强调,股改底线就是非流通股的“生命线”,一个企业股改的底线只能让极少数人知晓,绝不能泄露,这是最大的商业秘密,也是对国有股东负责,对国家负责的一个态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