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改保荐工作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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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57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贾宝丽)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昨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指引》共二十四条,分别对保荐机构在股改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相关义务以及违背业务规则时应受的惩罚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根据《指引》,每家保荐机构必须指定一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上市公司股权
此外,为防止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利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信息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引》特别规定,在为保荐对象提供股改服务期间,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得自营或者通过客户资产管理等形式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同时,为保证整个股改工作的前后统一,《指引》规定,在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保荐机构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调离保荐机构等情形被中国证监会从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名单中去除的除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