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指引 股改保荐工作步入规范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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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08:5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李宇 周松林 报道 沪深交易所日前正式颁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全文见A14版,以下简称《指引》),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指引》自9月16日起正式实施。
《指引》规定,保荐机构在股改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协助制定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有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对改革方案有关文件进行核查验证,出具保荐意见书,对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履行承诺事项的能力发表意见,指导协助股东进行沟通工作、协调平衡股东利益,协助实施改革方案以及对履行承诺进行持续督导和督促信息披露。 对于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指引》要求应当关注承诺人是否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承诺人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变化是否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此外还要关注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等情况。 《指引》要求,保荐代表人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程序完成前,不得同时负责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签订保密协议。 交易所将建立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评价制度,定期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违反该《指引》的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交易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建议上市公司更换保荐机构或者保荐人以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等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