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公告 决定公开谴责金城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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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9:4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冯飞) 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决定对金城股份及公司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深交所称,金城股份自上市以来至2001年度,由控股股东金城集团代销部分产品,金城集团未能及时偿还销售款项,截至2002年12月31日金额为43480万元。此后,金城股份为了掩盖资金被控股股东巨额占用的事实,由金城集团取得临时贷款在会计期末偿还上述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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