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联合研究提出多方遏止控股股东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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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9:20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张亮 上证所今日发布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报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研究》。 这份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课题组承担的课题报告,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控股股东
报告提出,除鼓励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运用民法上的一般侵权行为法律责任制度寻求救济之外,我国法制可以参考德国法的事实上康采恩制度,并吸纳美国法上公平交易责任制度中的关键环节,来构建公司法的补充规定。此外,公司法应当引入股东之间的受信义务原则,并辅以刑事责任制度的强化,从多方面来遏止控股股东及其负责人,以及为侵害提供协助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