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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国企股改通知 全面股改所有文件备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10:03 东方早报

  昨天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通知》,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做了具体部署。《通知》将各地国有上市公司股改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国资委,同时提出,鼓励用多种创新、有效的方式完成股改。

  国资委的《通知》,是股市全面启动股改所需的最后一份文件。

  记者了解到,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已开始接受上市公司上报的股改方案。交易所将选择其中的一批,于下周一正式公告。

  昨天国资委发布的《通知》共12条2300余字,提出了“积极、稳妥、有序”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改原则。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了“有序”的定义:即成熟一家,实施一家,不再搞批次、试点。

  同时,《通知》还将各地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改审批权放至地方。业内人士指出,此举表明了国资委对股改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管理办法”,沪深证交所的“操作指引”中都未明确提及的“创新”二字,此次出现在了国资委的《通知》中。《通知》表示,除送股以外,鼓励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如派现、缩股、回购或增持股份、发放认股(认沽)权证、承诺以预设价格购买或出售股份、承诺以后年度分红比例等多种方式推进

股权分置改革,也可以将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进行。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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