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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旗下另一家公司中富证券非法吸储案昨宣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 08:50 东方早报

  “德隆系”系列案件的集中审理正逐步展开。继德恒证券之后,德隆旗下另一家证券公司———中富证券涉嫌“非法吸收7.91亿公众存款”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结果毫无悬念,中富证券与4名自然人被告均被判有罪,但相较于非法吸储208亿之巨的德恒证券相比,量刑及罚金都比较轻。

  昨日上午10时,审判长宣读了长达20页的判决书。中富证券因没有受监管部门的许
可,采用承诺保底受益率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91亿元,法院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中富证券罚金100万元。

  判决同时认定,中富

证券原总经理助理彭军、原副总经理楼群及两任中富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陈军、李刚均负有刑事责任。

  彭军及楼群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别被判刑一年、一年六个月,并分别被判处罚金4万元、5万元。陈军、李刚则作为间接责任人,分别被判刑一年、一年六个月,但被判缓刑一年、一年六个月再执行,并分别被判处罚金3万元、4万元。

  据悉,“德隆系”系列刑事案件将相继在九十月份于武汉等地陆续开庭审理。其中,德隆“灵魂人物”唐万新将可能涉嫌三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操纵证券市场罪。

  作者:早报记者 孙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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