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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股权激励办法临产 征求意见稿共56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0:05 新京报

  7月份已下发征求意见稿,据称主管部门对出台该办法一直比较谨慎

  股权分置改革三大文件发布以后,全面股改已箭在弦上。股改配套法规上市公司高管激励办法也有望伺机推出。

  昨日有媒体援引权威人士称,证监会等部门负责制定的《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办法
》已经成熟,并称“证监会和财政部就会计处理原则达成一致后将很快出台。”“如果出台相关激励办法的话,现在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证监会研究中心一负责人表示,对出台上市公司高管激励办法相关主管部门一直比较谨慎,“现在股改全面铺开,各方面对如何采用期权方式对上市公司高管进行激励都很关注。”同时他还透露,目前的激励办法是在多次征求相关主管部门、部分投资机构和专家的意见上修改的,但“据我所知,它还没有完全定下来。”

  征求意见稿共56条

  在今年7月份,

证监会等部门曾就在小范围内下发过一份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国联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孙峰表示,当时拿到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有56条,对上市公司高管的权利义务、激励范围、方式、条件、法律程序等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

  根据这份《规范意见》,实施

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IPO时预留的股份;二是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但据了解,各方对此反应不一。

  “对于中小型上市公司高管来说这个激励办法应该不会有异议,但是大型企业尤其是一些国资占主导地位的公司高管来说,态度依然不明朗。”该副经理解释说,目前有专家认为采用股权激励可能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尤其是在全面股改以后有可能导致一些高管人员进行财务上的暗箱操作,成就部分人的“资本盛宴”,所以“新出台的文件应该更加完备才行。”不过在上述草稿中,对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资质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违规操作的、涉嫌违法的、财务报告不被认可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同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得到批准前,不得以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多家公司已推激励方案

  目前金发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恒声电子、中化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等公司已经相继推出了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并获得了股东大会的通过。

  “期权激励的提法已经不是新话题了,”社科院研究院企业管理专家张承宪表示,此次主要是主管部门希望能借股改的风潮进行突破,“目前进行股改试点的两批公司大盘表现不错,将来的市场预期较好,此时如果能够采用高管股权激励机制,将会产生较好的效果。”同时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让大小股东利益趋同,股权激励就是让外部股东与内部经营者利益趋同。只有配合股权激励措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才是彻底的、立体化的公司治理革命。

  本报记者 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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