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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火线出台股改操作指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0:01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苗燕) 紧随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昨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火线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使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后,有了详细的操作手册。

  《指引》全文30条,共计2700余字,就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各阶段应注意的事项,及应向交易所申报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且特别规定了,如果董事会
未能在10日内公告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原则上应当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股票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另外,《指引》还动用大量篇幅对“承诺”加以规范。《指引》规定:“在改革方案中做出承诺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保证承诺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实施监管的技术条件。改革方案实施后承诺人不得变更、解除承诺。”承诺函还应载明:承诺事项及履约方式、履约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防范对策;承诺事项的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等,并且承诺人还需做出保证声明。《指引》要求承诺人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的要求,对其承诺事项提供必要的保证。

  《指引》还明确了,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所不计算公司

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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