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日前组织成立规范类证券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3:1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与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组织成立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委(以下简称评审委),评审委召集人由黄湘平同志担任,共有25名评审委员。
据了解,评审委委员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对申请公司进行评审,独立发表个人评审意见、行使表决权,审慎填写工作底稿和评审意见,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二)保守申请公司的商业秘密;(三)不得泄露评审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四)不得接受申请公司及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馈赠;(五)不得有与其他评审委委员串通表决的行为;(六)遵守有关回避规定;(七)履行职责之前,保证已准确、完整地知悉委员工作守则的要求并填写《承诺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