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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有关负责人称股改信息应以公司公告为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有关上市公司的股改情况,投资者不要盲目相信报纸和网站的报道,应以公司公告为准。

  随着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颁布,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日趋临近,关于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对价、进程等各类消息和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和各类财经网站,给投资者造成了困
扰。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

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和时点,即将发布的中国
证监会
《管理办法》和交易所的《操作指引》等文件都有明确规定,既要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又要避免将不成熟的设想、意向等随意进行披露,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杜绝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上市公司应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等文件,按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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