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提醒投资者:股改信息应以公告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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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和时点,证监会即将颁布的《管理办法》和交易所的《操作指引》等文件将有明确规定,既要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又要避免将不成熟的设想、意向等随意进行披露,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杜绝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相信网站的报道,对于上市公司股改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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