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德恒高管领罪受罚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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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被业界称为“德隆刑事第一案”的德恒证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 记者从庭审结束后获得的一份法院《刑事判决书》上获悉:德恒证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原德恒证券总裁韩新林等7名公司高管同样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分别被处以5年到1年半的刑期及10万元~30万元罚款。
法院认为,德恒证券非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变相吸收存款208亿元,数额巨大,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客户资金无法兑付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悉,在全国范围内对原德隆系金融企业的大规模审判已经悄然展开。据报道,8月29日和30日,原德隆旗下另一家证券公司——中富证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已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记者 刘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