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证券法修改应吸收股改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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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1:01 证券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人员近日在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时认为,证券法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应充分吸收正在进行中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创新成果。 全国人大代表俞学锋说,股权分置改革中很多做法,已突破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现有规定,证券法的修改应该吸收其中好的做法,特别是很多股民对这方面有很多的建议。
刘振伟委员说,证券法修改要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我国股市长期低迷,严重影响了公众投资者的信心,不少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经营业绩差,证券市场制度建设滞后,监管薄弱,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违规的情况太多,违法违规成本低。这些风险主要集中在大众投资者身上。修改证券法,既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又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和机制,重新唤起投资者的信心。 成思危副委员长说,发展资本市场关键问题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要发挥资本市场扶优汰劣、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真正让好的企业上市,让差的企业退市。 委员们建议,应该加强证券信息披露,打击误导投资者的股评行为。汤洪高委员建议,应对股评人进行监督和约束。还有的委员表示,应该在法律中对风险基金提取作一个明确比例数量规定。现在证券公司一旦垮掉,就没有能力赔偿股民,而很多高管人员拿着高薪却一点责任不负,希望提高证券公司成立的门槛,并提取风险基金。不能把因监管不力或因人为违法操作而带来的损失转嫁给股民承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