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析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 保护中小股民利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9: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4日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23日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据《北京晚报》报道,人大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称,“这次《意见》的出台表明国家已经开始把股改的试点工作变为常规性了”。 赵锡军认为对于企业家还有中小股民来说都是好事。“中国的股市总是给人融资的
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有55%的居民拥有债券、股票、存款、外币等,尤其是股票资金增长快速。此次《意见》特别强调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赵锡军认为这是一大“进步”。“股市中,中小股民算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意见和申诉总是得不到伸张,而这次明确做出了规定保护他们的权益,可以防止大股东损害他们的利益。” 对于《意见》出台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鼓励优质证券公司壮大发展”等,赵锡军认为国家有意扶持,但是能否做大做强还要靠企业自己。“企业的业绩能否上去,除了国家给出政策外,这也是市场竞争决定的。”赵锡军说,“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还是欠缺的,这就需要公司自己探索积累经验。”他还强调公司应该让投资者充分发挥主动性,让他们关注公司的发展。而要做一个真正成功的上市公司,赵锡军认为需要“勇气、智慧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对于绩差公司重组的问题,赵认为同样在于企业自身的实力水平。 “为什么来股市投资,因为股民希望得到投资回报”赵锡军说。但是中国的投资市场仍然不健全,很多中小股民的利益会受到损失。对于更好的规范证券投资市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赵锡军认为中国监管部门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规范。前期要从制度的角度防治高管人员利用内部信息损害其他股民的利益;在过程中间应该积极遏制,令其悬崖勒马;若违规发生,一定要严惩,并且弥补损失者的利益。不过赵锡军认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三个过程力度都不够,尤其是在中间过程中,有时候是记者挖出了内幕监管部门才会进一步跟进,还需要在源头上遏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