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可直接查封违规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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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6: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建华) 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昨天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针对证券违法行为资金转移快、调查取证难和社会危害大的特点,新的《证券法》将赋予证监会更大的权力,其中包括冻结或查封当事人银行账号的权力。同时新《证券法》将对证监会也规定了严格的执法程序。主要包括:冻结或者查封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进行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对不符合风险控制指标的证券公司,责令整改后,经验收符合风险
中国证监会提出,证券违法行为具有资金转移快、调查取证难、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如果证监会没有必要的强制查处手段,对有效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不利。有的地方、单位则提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建议再作研究。 网络编辑:赵志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