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指出股改指导性文件即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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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5:26 证券时报 | |||||||||||
有关人士指出有关股改指导性文件即将出台 本报讯(记者 刘幼萍) 针对正在积极推进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湖南上市公司董秘协会携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中联集团等单位,于日前在长沙联合召开了“上市公司治理与股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及公司代表普遍认为,一定要着眼于股改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思考问题,进一
中国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黄湘平在研讨会上指出,上市公司与法律界联手直接进行对话交流,可以及时探讨解决股改过程中最迫切的法律问题。必须要从过去探讨单一的对价合不合理转换到对国民经济影响的战略高度进行研讨。上市公司要积极投身改革,利用股改建立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运用股改后新的资本运作平台。 一位官员说,目前,第一、第二批试点公司改革顺利推进,有关股改的指导性文件也即将出台,上市公司一定要统一认识,积极参与公司股改。这位官员同时表示,股改中可能面临三个难题,一是部分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担心送股后失去控股权问题,对此,建议允许其从其他股东手中购买部分股权或者允许其定向增发提高持股;二是部分公司非流通股东数量众多,达成一致对价较难问题,建议实施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原则,同时给予不同意股东一定的现金选择权;三是部分绩差公司控股股东缺乏对价实力问题,可以考虑引入战略股东以置入优质资产代替对价支付并换取控股权等创新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王保树认为,应该从发展与竞争的长远角度来看待股改及法律配套问题,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抽象出一些规则,争取与立法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使正在进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能够为上市公司股改留下一个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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