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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买卖权证须签风险揭示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5:11 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闻涛

  针对权证产品高风险的特点,上证所日前向会员单位发布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按规定向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有关注意事项。据了解,券商通过加注标识的方式区分账户,没有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将无法参与权证产品的买卖。由于券商准备权证上市的
时间比较仓促,大多数券商都是在上周才开始这项工作,虽然券商采取各种方式知会客户,但在上周五前没有签署揭示书的客户仍然不在少数。

  充分揭示风险

  据了解,投资者在

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的时候,都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但由于权证产品比较特殊,以往的风险揭示书内没有涵盖这个交易品种,而且权证风险性更大,所以此次交易所特别要求会员单位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权证的风险,并且要求客户在参与交易之前要签署风险揭示书。

  上证所在发布通知的同时,还向各会员单位提供了风险揭示书的范本。范本中提到,权证与

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范本列举了投资权证面临的七种风险,并且指出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权证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权证价格的所有因素。

  券商在接到上证所的通知之后,开始组织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据了解,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到新的政策,券商采取了所有可以利用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手段让场外客户也能及时了解。还有的券商将风险揭示书全文挂在公司的网站上,通知客户可以采取的签署方式。

  有券商告诉记者,公司针对场内和场外客户,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签署方式,场内客户可以在营业部以书面的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场外客户如果不愿意到营业部来,也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签署,投资者只需凭账号密码进入交易系统,按指引操作即可。

  时间略显仓促

  由于接到通知的时间比较晚,大多数券商是在仓促之中进行风险揭示工作。据了解,很多券商都是在上周的下半周才开始这项工作,记者在两家获准开通权证交易业务的创新试点券商的交易软件中看到,其要求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的通知在上周四才挂出,今天宝钢权证将上市交易,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要让所有客户知晓显然不太现实。

  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透露说:“我们是在上周初才接到通知,然后就组织客户签署,由于没有在网上交易系统里面设置签署功能,营业部所有的客户都必须到现场才能办理,虽然营业部尽一切可能通知客户,但到周五的情况显示,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客户没有签署风险揭示书。”

  对于那些符合权证交易业务资格条件但没有获得结算资格的券商来说,首先要解决的是寻找合适的结算代理人,从而获得从事权证交易的资格。获准开通权证交易的券商名单于上周五才公布,这些券商显然无法在一天之内就找好结算代理人,因此风险揭示书的签署自然就被耽搁下来。

  记者从一家没有获得开通权证交易的券商处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正在寻找结算代理人,相关的流程也在制定当中,公司的客户现在还无法参与权证交易。该公司有关人士称,获取资格是当务之急,向客户揭示风险是下一步的工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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