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维护央企良好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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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11:28 中国证券报 | ||||||||||||
严控央企从事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业务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强调,要确保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认真组织和指导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央企在资本市场的良好信誉。随着
李荣融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做上述表述的。他还指出,要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央企的高风险投资业务。对其从事的委托理财、期货期权及衍生品投资、股票投资等高风险业务进行清理和规范,并实时监控高风险投资业务。 目前,已有部分中央企业从事期货及衍生品、股票、委托理财等业务,发生了巨额亏空或损失。据统计,2004年中央企业年末委托理财本金余额260.3亿元,随着一批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或被托管,预计将形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多数中央企业股票投资发生亏损。从事期货期权及衍生品投资的中央企业累计交易额和持仓合约金额都很大,存在较大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李荣融强调,对于已经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应采取措施全面清理,难以收回的要通过法律等手段进行保全。企业在境内只能从事品种与其主业相匹配、规模与现货相适应的期货投资;在境外只允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从事套期保值期货业务。凡从事股票投资的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和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化操作,对未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股票投资要进行清理。 谈及央企上市,李荣融说,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主营业务资产整体改制或整体上市。主业资产已经部分上市的,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实现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对于央企重组问题,李荣融表示,要做好非主业同业重组整合工作,通过无偿划转、置换等多种方式使企业的非主业资产向具有优势互补的企业集中。国资委正在制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将研究制订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的措施,明年予以实施。央企的重组和调整,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董事会建立完善以后,由董事会来具体操作,目标是要加快培育和发展80-100家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李荣融透露,将根据2004年薪酬兑现的情况,对现行薪酬管理办法加以完善。同时,抓紧拟订和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办法,积极稳妥地引入股票期权激励等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方式,并研究提出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此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与国资委关系的意见》、《董事、董事会的评价办法》、《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报告制度》、《职工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很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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