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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谈宝钢权证交易监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13:19 证券日报

  锐眼重拳为权证护航

  □ 本报记者 姜楠

  随着宝钢权证上市公告书的披露,权证品种将再度被引入上证所市场。面对价格波动可能很大的权证产品,上证所将如何监管其二级市场交易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上证所
市场监察部负责人。

  问:宝钢权证将于下周一上市交易,面对这一新的交易品种,为防范相关市场风险,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请问上证所市场监察部将如何作好宝钢权证二级市场的交易监控工作?

  答:上证所市场监察部是交易所一线监管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实时监控交易市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行为,并配合证券稽查部门调查和处罚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防范市场风险,市场监察部近年来在防范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为交易所产品创新保驾护航,市场监察部针对宝钢权证产品T+0交易、与标的股票联动性较强两大特点,在其上市前已经做了一些风险防范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开发专门的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的监控岗位,走访部分交易活跃的营业部,参与制订相关业务规则等。在该产品上市交易后,市场监察部还将加强实时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宝钢权证交易中的异常行为,防范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风险,不断提高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努力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我们知道,与股票相比,权证产品的价格波动可能是很大的。上证所的权证市场监察工作是否与以往股票交易监察有所不同呢?

  答:由于权证产品固有的高杠杆率,权证二级市场交易的波动率自然将远大于其标的证券——股票的波动率。对于权证产品而言,波动率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市场上出现了违法违规交易。合理的大幅市场波动并不是权证监察的重点。对于市场监察工作而言,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是永恒的主题,这不会因交易品种不同而不同。但是从违法违规的具体手法来看,由于权证产品是基于标的证券衍生而来,权证在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的同时,违法违规交易者也会利用该产品特点,以不同的手法来牟取非法利润、规避监管。下转A2版

  因此,对权证监察也必然会更有针对性,上证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本着从严监管、维护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发行上市、交易、行权、结算交收和会员交易权限管理等多个环节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和完善了从发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一整套权证市场监察制度和措施。此外,上证所还通过完善权证交易信息披露,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超过5%的权证持有人名单,增强市场的透明度。随着权证市场的不断发展,上证所还将从引入创设机制、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权证产品,继续做好权证交易的市场监管工作。

  问:在引入权证产品的过程中,上证所做了大量制度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工作。市场监察部门是否也参与其中,为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工作做了准备呢?

  答:在新产品设计过程中,上证所一贯坚持创新与监管并进的原则。对于权证产品,市场监察部一直积极跟踪其开发进程。同时,市场监察部还根据已经颁布的《上海证券上证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市场交易、会员管理等自律规则,结合权证产品的特点,专门设计开发了一套权证二级市场交易的实时监察系统,这为上证所及时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基础。该系统主要是开发和设计了一些针对权证交易特点的实时监控指标,并针对权证交易容易出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增加了相应的内幕交易分析模块,以便将权证与其标的证券联动的内幕交易纳入市场监察工作范围。当然,随着权证交易的正式推出,上证所还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监察指标。

  问:除了专门的权证监察系统之外,权证的市场监察工作还有哪些内容?

  答:如果说专门开发的监察系统是上证所的权证监察工作的“第一眼”,那么与之相衔接的一套调查处理措施则是上证所向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及其参与者击出的“第一拳”。对于实时监控中发现的权证异常交易,市场监察部将通过现场调查、约见谈话等及时了解有关异常交易的真相和性质,对涉嫌人员和机构予以警示、警告。对性质严重的违规行为将通过进一步调查和分析,掌握初步证据后提请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或立案查处。人们熟悉的一些已经被处理的重大案件,不少是由交易所发现和协助调查的。在这方面我们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案例和经验,相信在权证交易中我们的监管之“拳”会继续发挥其威力。

  问:那么,对于权证交易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上证所是否有一些处罚措施呢?

  答: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是上证所作为市场组织者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为了切实做好自律监管工作,上证所在《上海证券上证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于严重的权证违规交易行为,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自律监管措施:(1)对于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帐户,上证所将有权在盘中及时限制其继续进行权证交易。(2)如果发现会员公司权证自营交易出现违规或主动配合他人在权证产品上进行严重的违规交易的,上证所将有权暂停会员的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限制其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买入权证。(3)如果在权证及其标的证券交易盘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上证所将有权可以采取盘中紧急停牌,以警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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