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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交易资格与结算资格管理规定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06:23 深圳商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 潘清) 随着宝钢权证上市日期的排定,权证产品即将重现中国

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8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权证的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作出了规定。

  通知说,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认定,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和结算参与人,可从事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未同时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的会员公司
和结算参与人,只可以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行权或卖出权证;取得权证交易资格但未取得结算资格的结算参与人,选择符合准入要求的结算参与人代理其结算业务的,则可以在自营或经纪业务中买入权证。

  作者:记者 潘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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