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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两年化解券商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2:19 东方早报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再次强调,证券公司实现规范发展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

  尚福林是在上周五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作如上表示的。

  事实上,自股改启动以来,监管层一直将化解券商风险作为推动股改、创造稳定市
场环境的重要环节。尚福林表示,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也是资本市场中最具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的主体。在推进股改的同时,证监会屡次强调“用两年的时间来化解券商风险”。

  尚福林说,目前证券行业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一批优质公司进一步强化和改善了内控机制,具备了较好的创新发展基础,并已经或正在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努力改善盈利模式,同时利用行业整合的机遇实行低成本的扩张,逐步做优做强;一批公司已经或正在端正经营理念,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此外,也有一批公司已经或将要被淘汰出局。这表明,证券公司的行业环境正在改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全行业通过改革与创新实现规范发展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尚福林表示,在证券公司的全面综合治理方面,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要三管齐下。

  这些措施包括监管行政规章的制定、修改,要充分征求行业意见,消除不合理限制,对证券公司研究开发出的新业务模型、组织方式和金融产品,要加快制定审核标准和监管制度;积极推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认真总结创新试点公司的创新经验,及时在行业内推广,允许规范类证券公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在合法合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开发专项理财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大力发展合规业务等;进一步推动债市的发展,为证券公司研究开发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产品打下基础;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调整组织结构、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在研讨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同时表示,今后证券公司所有的业务牌照、业务许可都将和自身资本实力、内控水平、合规状况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证监会正在酝酿出台法规,建立证券公司资本、负债等明确的标准,不达标的证券公司将遭到“淘汰”。

  庄心一说,中国证监会将来会出台明确的法规,建立证券公司资本、负债等明确的标准,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证券公司将退出市场。

  作者:早报记者 孙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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