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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讲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13:24 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主席 尚福林

  今天,是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一周年。在这个时候大家聚集一起,专题总结、研究和讨论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的有关问题,非常必要,很有意义。改革与创新是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证券公司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发展、做优做强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和
历史性转折。证券公司一方面肩负着推动资本市场改革与创新的历史使命,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以改革创新谋求自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下面,我就资本市场和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的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在改革与创新中不断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十多年来,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建设我国资本市场的实践中全社会对积极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形成渠道,促进资本结构的优化。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在促进经济增长上始终担负着主要角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发展资本市场,不仅可以为促进企业的资本形成提供更加有效的渠道,而且可以优化融资结构,保障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资本在不同行业的顺畅流转,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加快,行业资本格局在不断变化,客观上需要资本市场为各类资金提供更为顺畅的流转渠道,实现社会资本在不同行业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信息公开、产品丰富、交易便捷、运作高效的投资场所,促进社会财富的保值增殖和资本积累。同时,发展资本市场也可为各类投资主体进行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提供有效渠道。

  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更广泛、更大规模地动员社会资金参与资本形成。今后二十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就意味着不仅要不断促进企业的资本形成和积累,并且要切实提高资本形成的效率。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高效动员社会资金、促进资本形成。 

  可以说,推动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所蕴含的巨大资本形成需求,以及众多企业和居民投资能力的不断提高,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面深入落实好“国九条”,国务院在去年成立六个专题工作小组推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目前,国务院部署的这些工作都在积极推进,并且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

  在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由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广泛参与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综合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目前,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入手,正在有效解决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影响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也正在不断完善。

  在推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方面,近两年来,加强了基础制度建设,强化并改进了日常监管,积极稳妥地处置了一批高风险证券公司,推动了优质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正在抓紧筹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方面,继第一批改革试点完成后,目前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试点情况表明,市场化的协商机制和分类表决的制度安排是有效的,“统一组织、分散决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等改革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市场检验和基本认同,公众投资者也表现出了较高的参与热情。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紧准备有关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的指导性文件,不久将正式发布实施。

  在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方面,商业银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为平稳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工作,已新增了60亿美元投资额度;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渠道进一步扩大,促进各类合规资金入市的工作正在进行中。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继续研究制定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鼓励社会公众投资资本市场的相关配套措施。 

  在完善市场法制建设方面,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正在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为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刑法》修正案;同时,证监会还在积极推动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

  这些措施都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夯实市场发展的基础。目前这些工作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随着落实“国九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入,资本市场的外部环境将会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的内在基础也将更加稳固。

  面对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形势,证券公司应当从思想和认识上加深对资本市场发展全局和今后发展趋势的理解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发展方向、增强发展信心,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与创新,使自己真正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二、证券公司要把握机遇,全面深化内部改革,结合实际开展创新

  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也是资本市场中最具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的主体。十几年来,证券公司在推动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行业自身也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具备了相当的规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当然,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证券公司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在积累经验的同时,也有深刻教训。近几年,证券公司全行业经受了市场结构性调整的严峻考验。面对这场考验,证券公司全行业深刻反思,积极改进,努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千方百计寻求突破。目前,证券行业正在发生明显变化,发展趋势向好。一批优质公司进一步强化和改善了内控机制,具备了较好的创新发展基础,并已经或正在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努力改善盈利模式,同时利用行业整合的机遇实行低成本的扩张,逐步做优做强;一批公司已经或正在端正经营理念,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当然,也有一批公司已经或将要被淘汰出局。这表明,证券公司的行业环境正在改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全行业通过改革与创新实现规范发展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从各方面因素看,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首先,资本市场各项改革与创新措施持续推进,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序进行,使得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其次,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证券公司的服务需求大幅增加,证券公司创新和发展的空间更为广阔。再次,随着ETF、LOF、权证等新的金融产品相继推出,资本市场的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逐步增加,新股发行询价制度的实施,也为证券公司扩大了业务空间。此外,随着证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股票质押贷款等管理办法的制定或修改,证券公司的合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改革、创新与发展所需的融资机制逐步改善。同时,与证券公司有关的税收、收费政策得到调整,市场交易和证券公司运营成本得到降低,为证券公司拓展客户资源、增强竞争能力提供了帮助。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国际交流日趋深入,证券公司的视野更加开阔,改革与创新的努力方向与借鉴标准更加明确。 

  证券公司要抓住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大力推进改革与创新工作。

  一是要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标准,努力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制衡机制,落实股东、董事、监事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并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同时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内部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要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增强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要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技术改进为手段,以客户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国债回购等业务为重点,以遵规守法和控制风险为准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机制。当前,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尽快实现集中交易和集中监控;要改变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压缩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三是要根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明确市场定位、业务重点和发展方向,增强核心竞争能力。需要强调的是,证券公司是金融服务企业,要将业务重点真正放在为客户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上来,通过创新不断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更新、更高效的金融工具。在此基础上,各公司还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客户资源等具体情况,扬长避短,形成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并持续增强竞争能力。

  四是要适应市场变化和投资者的需求,改善经营模式,创新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国内外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表明,创新是证券公司在竞争性的市场条件下获得生存空间的内在要求,是证券公司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要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努力开展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通过创新寻求新的盈利空间和利润增长点,在满足投资者的服务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

  各证券公司开展改革与创新,要根据现有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明确重点,有序进行,要避免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和简单的照搬照抄。资本实力强、内控水平高的优质公司,可以进一步挖掘潜力,在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方面多下一些功夫,按照客户需求和市场需要,研究开发各具特色的新金融产品,并在推进行业整合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其他公司要把当前工作重点放在内部管理与控制机制的改革和服务方式的改进上,着力通过创新的办法化解历史包袱、加快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落实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的改革与创新

  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九条”的有关精神,中国证监会全面开展了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

  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宏观经济良性运行和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机遇,以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目标,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做到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证券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公司经营风险与社会风险有效隔离;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树立,经营行为基本规范;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能力普遍增强,盈利模式明显改善,财务状况总体健康;公司数量与结构基本合理,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优胜劣汰的常规机制基本形成,行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国际化竞争趋势初现;证券公司的市场创新和中介功能得到增强,能有效发挥支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证券公司运行和监管体系中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

  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是: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明确并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加大客户保证金存管、资产管理、证券自营和国债回购等基础性制度的改革力度,堵塞产生风险的制度漏洞;强化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股东的监管,规范高管和股东行为;全面实行分类监管,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体制;推进行业资源整合,支持优质公司做大做强;及时稳妥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抓紧制定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证券公司的风险底数基本清晰,监管信息的真实性明显增强;二是有关基础性制度正在逐步健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和国债回购等高风险业务的规模大幅度压缩,行业整体风险明显释放,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得到增强;三是普遍性、持续性的重大违规行为得到遏制,证券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程度显著增强;四是一批优质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并开始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同时,一批高风险公司被果断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五是证券公司重组与行业整合工作稳步推进,在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工作开始启动;六是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性和权威性明显增强。

  综合治理是促进证券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证券行业振兴的治本性举措,在此,我想侧重强调一下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与证券行业改革、创新的密切关系。

  首先,综合治理为证券公司的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既包括监管制度与监管方法的改革,也包括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与业务运作的改革;既包括建立完善符合发展规律和现实要求的新的制度体系,也包括处置高风险公司和严肃市场纪律。所有措施都有利于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推动着证券公司的创新,并为优质、合规公司的率先发展壮大净化了环境,提供了机遇,拓宽了空间。

  其次,综合治理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要形成证券公司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治理强调规范,而规范和创新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规范不是对创新发展的束缚,而是为创新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保障。通过综合治理,要形成一套全新的、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这一机制下,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空间、创新发展机会是与其资本实力、内控水平和合规状况相对称的。在这种机制下,公司的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每家证券公司都能看到努力的方向、看到发展的机遇,都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谁运营规范,谁就能得到发展;谁违规失信,谁就会受到惩罚;谁因循守旧,谁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最后,通过改革和创新实现行业的振兴与发展,使证券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创新能力普遍提高、创新内容不断丰富、盈利水平明显恢复,是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证监会将以发展为主线,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采取积极务实的措施,支持证券公司的改革与创新:

  第一,加强与证券公司的联系,跟踪证券公司创新活动动态,掌握证券公司创新需求,协调解决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并在合规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对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予以指导。

  第二,加快证券交易、登记结算系统的改革步伐,为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提供配套的支持和服务。创新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协调推动。证券交易所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平台,要在总结目前ETF、LOF等产品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市场产品创新力度,丰富完善现行的交易模式,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登记结算公司要尽快改进有关规则,强化技术支持功能,适应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新情况新需求。中国证券业协会要加快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准则,进一步完善行业资质规范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充分地向监管机构反映行业的创新需求和监管改进建议。

  第三,积极推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为创新提供法律保障。监管行政规章的制定、修改,要充分征求行业意见,消除不合理限制,为证券公司创新活动提供更大的空间。对证券公司研究开发出的新业务模型、组织方式和金融产品,要加快制定审核标准和监管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支持规范的创新活动,查处惩戒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认真总结创新试点公司的创新经验,及时在行业内推广。允许规范类证券公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在合法合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开发专项理财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大力发展合规业务;鼓励证券公司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其他创新活动。 

  第五,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的统一互联,丰富资本市场的基础产品,为证券公司研究开发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衍生产品打下基础。

  第六,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调整组织结构、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允许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类机构,为其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 

  改革与创新事关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事关证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积极行动起来,以市场和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大胆探索、大力推进,切实做好与证券公司改革和创新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证券行业的全面振兴。 

  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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