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十八条指导意见近期将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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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5: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8月10日,上海证券业某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8月8日,证监会已通过设在各地的证监局向部分券商口头传达了指导下一步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性规定。 “证监会可能在8月20日前后以非正式文件的方式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指引意见,内容大约有18条,主要是对两批试点做一个总结,同时对一些尚存在争议的问题做一个原则性规定。但对于母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改问题和具体的对价水平,则不在这18条规范意见
特殊公司特殊对待 目前,内地上市公司中大约含有市值为170多亿元的H股、460多亿元的B股。其中仅30家A+H型公司的股票市值就大约占到A股市场的30%。此外还有大约100多家ST公司按现状可能根本无力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一直被视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难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在即将发布的18条指导意见中,将对此类特殊公司的股改做出明确的规范。其内容包括:只有B股的公司不参与股改,H股股东不参与股改,A+B型公司参照A+H型公司进行股改,同时要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能涉及到H股股东利益,即由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直接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因而类似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这样的方案不能在这类公司中出现。 ST公司则采取先重组后股改的方法,对于不能顺利实现重组的ST公司最终将以退市的方式排除在市场之外。对于多重控股、股东结构复杂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也是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改方案视为资产处置行为,量少的由董事会决议,量多的由股东大会决议,不需要分类表决,例如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 配套政策“指导”在即 “目前试点的基本都是好公司,有能力实现对价补偿,相对来说更好操作。但是对大约70%的公司来说,可能难以拿出理想的补偿方案。”刘勘认为未来的股改相对于试点阶段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 管理层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据知情人士透露,指导意见很可能以非正式的方式发布,例如通过指定媒体接受采访等,随后再以国务院、证监会或国资委的名义出台专门的文件,发布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 这位人士进一步透露,国务院可能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另行发布一个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通知。而为了进一步推进股改,管理层还将在指导意见中对一些相关的行为做出规范,例如对管理层出资、定向增发等,并明确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被禁止再融资行为。 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吴淑琨认为,由于证监会早已明确不再搞第三批试点,因此相关原则的明确应该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的信号。其后,股权分置改革可能会以每周8~9家甚至更快的频率开始在两市推行。中国经营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