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四大措施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向纵深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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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6: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和市场组织者作用,采取四大措施,推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工作做到家门口。从7月25日到8月5日,上证所利用在全国举行市场创新推动会的契机,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沈阳、长沙、青岛、兰州等八大城市召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座谈会,参会人员涵盖了沪市800家上市公司的高管。
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和其他几位副总经理分别出席座谈会,为参会的上市公司高管们鼓劲。会上,上证所领导反复告诫上市公司,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股权分置改革当作现阶段公司的头等工作来抓,否则公司会有被市场边缘化的危险。 9月,上证所还将在新疆等多个城市举行培训班,沪市800家上市公司的高管都将接受有关股改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二是股改情况家家清。股改试点启动后,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即刻对沪市8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改意向、股改方案和股改进程等作了详细调查。最近,一份反映沪市上市公司股改情况的调查报告已经完成,为上证所摸清上市公司股改家底,进一步做好股改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与此同时,根据近期上市公司有关股改问题的咨询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上证所及时抽调了业务骨干,做好股改的咨询接待工作,指导和帮助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实施产品创新为股改护航。据了解,宝钢权证有望在本月20日左右在上证所上市交易,长江电力权证也会很快上市。随着股改的全面展开,权证作为支付对价的一种手段,将会越来越多地被用到股改中去。 四是积极为规则完善献计献策。据悉,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指引》,计划在第二批试点结束后推出。对此,上证所结合试点的情况,对制订中的指引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完善股改公司的信息披露,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日期,以提高市场效率等。 作者:记者 张炜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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