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证监局人士表示董事长是股改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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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0:5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马智 宋晨光) “对股权分置改革,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而真正重视的重要表现就是董事长是股改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它公司的股改经验。”在2日召开的辽宁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讨会上,辽宁证监局副局长杨叔竞作如上表示。 在会上,上证所副总经理方星海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尽早恢复新
杨叔竞介绍说,辽宁证监局还将陆续组织一些培训和辅导,协助上市公司做好股改。对股权分置改革,各公司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多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克服畏难思想,早日做完方案;做方案时,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化解风险、规范运作结合起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