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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门槛大大提高 中小板公司无缘权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2:16 每日经济新闻

  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权证门槛大大提高

  蔚霆 蔡战波 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表明权证产品在11年之后即将重返中国证券市场。

  《暂行办法》与6月中旬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权证的发行、交易、行权和监管等方面都提高了门槛,更加突出风险控制。由于股本规模的限制,中小板公司无缘权证。

  意见稿规定,权证标的股票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暂行办法》分别提高到30亿元和3亿股。《暂行办法》还增加了持有1000份以上权证的投资者不得少于100人这一条款,同时将权证的最短存续时间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与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对应提供履约担保的发行人进行了更为严密的界定:由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发行并在交易所上市的权证,发行人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提供履约担保: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关于权证的交易,《暂行办法》规定,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在权证的涨跌幅限制方面,《暂行办法》

  比意见稿中规定的涨跌幅缩小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暂行办法》中取消了对中小板公司发行权证的特别规定,中小板公司将与主板公司执行统一的发行标准。而根据标的股票流通股股本不得低于3亿股的发行条件,50家中小板公司将没有资格发行权证。

  市场人士张卫星昨天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权证这样一种创新产品,没有成熟的市场经验,提高发行门槛主要是为了控制市场波动,防止不必要的风险,配合

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取消中小板公司发行权证的特别规定,张卫星表示很正常,因为权证的发行不应搞特殊化。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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