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监管指引完善保险业公司治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8:41 证券时报 | ||||||||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出台监管指引完善保险业公司治理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徐涛)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昨日在“2005保险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作为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保监会将尽快出台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指引,实质性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他说,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初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组织架构,平安、新华、泰康等9家保险公司还引入了独立董事,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当前形势看,必须进一步指导和监督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特别是要强化董事会职能,规范董事会的构成和运作,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防止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侵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将把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强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 吴定富说,近年来,保险业通过多种筹资方式,逐步实现了保险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是推进规范上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相继在境外成功上市,共募集资金487亿元,充实了资本金,引入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监督。二是吸收民营资本参股。中国再保险公司等通过吸收民营资本参股或向民营资本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民营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断加强。三是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平安、新华、泰康、华泰等保险公司先后引进了汇丰、ACE等境外著名金融保险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加强内控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