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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贷款 券商蜂拥而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5:42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拟对申银万国和华安两家证券公司提供再贷款支持,旨在支持证券市场稳健发展。申万和华安都不是创新试点类券商,缘何首获再贷款支持?

  低调者华安

  出乎很多人意料,华安证券会成为第一批获得央行再贷款的券商。

  据接近人行安徽分行的人士透露说,央行调研组在6月1日抵达华安证券,7日悄悄离开,12日晚公布调研结果。

  据接近华安高层的人士表示,早在今年3月份,华安就向证监会递交央行再贷款的申请,4月底证监会向央行推荐。

  “我们和调查组没有任何联系,后勤接待工作也由当地人行负责。那些天几乎天天加班,向调查组提供从公司成立开始的几乎所有资料。”有华安高层说。

  据消息人士说,央行调研结束后,并未当场宣布调研结果。

  “我们也是在12日晚才看到央行的消息,基本结果就是经营基本正常,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情况,但存在流动资金困难。”该高层说。

  据透露,券商申请央行再贷款的程序需要分三步进行:首先,向证监会递交申请;其次,证监会向央行推荐;第三,央行派出审批调查组。

  据上述接近人行安徽分行的人士透露,华安向央行申请了10亿元再贷款,为期5年。该笔再贷款将专用于解决华安证券的流动性困难。

  该人士表示,再贷款将主要用于保有原来的流动资产,包括自营的股票、对外投资等。根据华安在银行间市场公布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华安在2004年度净亏11.68亿元,其中自营证券亏损4.9亿,利息费支出2.6亿,营业费用1.8亿。而其总股本仅为17.05亿元。

  接近华安高层的人士透露说,华安申报10亿的初衷有两点,一是解决本身保有资产的问题;一是为再生产问题做足储备。

  “不过,央行贷款何时下来,如何发放现在还都未知。”有消息人士说,“可能分批下发,到第三年开始还款。总体而言,再贷款更为划算,利率较低,商业银行贷款相对较难,而且限制较多”。

  跟随者众多

  在华安之后,追随者疾步赶来。

  3月份即申报方案的华安总算了却了一番心愿。

  对于此次央行再贷款用于解决证券公司流动资金困难,有券商高层分析说,“这次显然是证监会开口的征兆。”

  6月7日,央行与证监会的调查小组刚刚离沪赴京,当晚,证监会就对创新券商下达了口头通知,明确从次日起,创新试点类券商可上报方案,申请央行的低息再贷款。

  次日早,东方证券、华泰证券等都火速上报了方案。

  其后,包括国泰君安、海通等券商相继上报申请。

  据上述一家券商老总透露,原则上所有券商都可以申报再贷款,但要求券商至少不能挪用客户保证金,另外不得有国债欠库情况。

  当然,券商不得触及三条“铁律”。据此,规范类券商和创新类券商在可以申报之列。将再贷款用于被托管券商经营的托管券商也有资格申报。

  该老总表示,央行为此制定的贷款期限是,创新类是8年,规范类是5年,其他类是3年,贷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而针对不同期限的央行再贷款,利率也可能不同。

  “每家券商的资金用途都由自己上报,对创新试点类券商来说,央行此次提供的贷款主要是用于增加我们的营运资金。我们申请的贷款利率是0.9%,并不是外界传说的2.2%。”东方券商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据本报记者获悉,创新试点类券商中,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分别上报了15亿元的贷款申请,东方证券申报了12亿元的贷款申请,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还没有上报材料。在非创新试点类券商中,申银万国上报了15亿元贷款的方案,华安证券申报了10亿元贷款,华西证券申报了5亿元贷款。

  对于未上报的理由,光大证券一人士表示:“此次贷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券商资金的流动性问题,我们认为目前不大有这个需求,除非利率低到可以套利的程度才有必要申请。”

  此次央行对券商提供的再贷款有着严苛的先决条件——券商必须提供抵押物或者担保,签订再贷款合同,如果到期不还本金,央行可以处置抵押物,或者由连带责任担保人偿还。

  一位接近申银万国的人士表示:“申银万国是以其固定资产和股权作为抵押,同时要求管理层减薪,此项贷款只能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必须规范经营。”

  注资和买棺材钱

  并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4月份亦向上海市政府提出注资的申请。有未证实的消息说,海通基本无望,国泰君安则很可能受到市政府的青睐。

  有人士透露,中科证券、民族证券也向财政部提交了注资申请的报告。

  对被托管券商,也有资金到帐。这一款项被形象地称为“买棺材钱”,而前述解决流动资金困难的再贷款则被称为“买药钱”。

  “我们托管组一介入,央行给被托管券商马上就有一笔贷款下来。目前,该笔2亿元的资金即将到帐,用于解决北方证券保证金赔付问题。”东方证券一人士表示。

  去年11月,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明确在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前所形成的个人储蓄存款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国家将全额收购;而对2004年9月30日前形成的其它个人债权,本金10万元??含10万元 以下的全额收购,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九折收购。

  一个多月前被华泰证券托管的亚洲证券也获得了央行的此项注资。

  记者从东海证券了解到,6月10日被东海证券托管的五洲证券也获得了这笔资金。另外,同时被托管的民安证券以及即将被托管的两家证券也将会得到相应的保证金赔付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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