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认为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可以择机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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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4:2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肖 雷 最新的一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报告认为,我国开设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可以择机推出。 报告认为,作为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工具,适时、科学地推出交易所衍生品是完
因此,报告认为,我国交易所衍生品应优先发展股指期货和利率期货。同时,我国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逐步壮大、监管体系和期货市场的完善都为国债期货的重新推出和股指期货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包括上证180指数、新华指数在内的各种指数已经或者正在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统一指数也已经开发成功并在试运行。这些都为国债期货的重新推出和股指期货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开设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可以择机推出。 报告认为,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的选择应采取整合模式,同时从操作层面上讲,以ETFs为标的推出一系列期货和期权产品,是金融衍生品市场建立初期最优的选择。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必须制度先行。当前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统筹规划,建立发展交易所衍生品的多层次制度体系:既包括直接针对衍生品市场的法律和规章,与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要包括在政府的法律授权下,各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交易规则、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