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渐行渐近 可能将成为解决股权分置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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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9:32 证券日报 | ||||||||
认股权证渐行渐近 分析人士认为,其或将成为解决股权分置的工具 □ 本报记者 毛芳
近来,坊间盛传国信证券和沪深交易所合作设计的认股权证有关方案已上报证监会,很可能会在年内出台。此前,上证所理事长耿亮在部署2005年六项工作时表示,目前上证所正在研究权证的交易规则,制订风险防范机制,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向市场正式推出。种种迹象表明,推出认股权证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更有分析人士认为,认股权证可用于多方面功用,不排除其进入国有股减持程序的可能。 对于渐行渐近的认股权证,业界普遍持肯定态度。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海通证券研究员吴淑琨等认为,从现阶段国内市场的宏观环境来看,推出认股权证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没有障碍。适时推出认股权证,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认股权证产品交易和设计相对简单、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且风险可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和避险工具,活跃市场交易;目前再融资的手段较少,而认股权证具有期权性质,也可公开交易,比较灵活,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融资效益。另外,认股权证还可以使上市公司高管更加关心经营业绩和股价,有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等等。 事实上,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引入过具有认股权证性质的配股权证,但由于当时存在发行量过小、价格易于操纵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而被恶意炒作,后被叫停。因此,在肯定认股权证积极作用的同时,有学者表示,认股权证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胡海峰认为,在认股权证的设计上,要注重三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考虑实施的对象,建议主要以业绩稳定和流通盘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作为试点,这样相应推出的认股权证数量就会相对适中,以防有人利用认股权证交易规模过小而进行恶意炒作。其次,在实施的方式上,建议针对原有流通股股东无偿赠送,而不向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这样,一方面可以起到制约上市公司恶意再融资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认股权证是无偿赠送的,流通股股东毫无负担和顾虑,因此,他们可以在认购期自行决定是否参与配股,也可以将这种权利出让。如此,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股票价格就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认购意愿。再次,关于认股权证行权的时间也需详细筹划。建议先确定在6个月到12月之间。若时间太短,则对这一新品种的推出和交易不利;若时间太长,比如二年时间,又会带来认股权证价格波动过大和上市公司再融资不确定性过大等负面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杨健教授则强调,应该有一个比较权威和公正的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的价值进行衡量,否则的话,只是在炒作这些产品而已,并不能给市场带来积极的因素。 而最能引发市场联想的是,2001年底,证监会公布了“国有股减持七类方案”,权证类即是其中之一。那么,时下推出认股权证是否在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作铺垫呢?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推出认股权证是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金融创新的有效工具,认股权证可用于多方面的目的,若说认股权证是专为国有股减持而设计和出台的,难免过于牵强,但不能排除它可能进入国有股减持的程序。比如当初实施分类表决制度是为了平衡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现在管理层也有可能将其作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一种重要的工具和形式。 吴淑琨则认为,管理层绝不会推出基于某种具体金融产品的减持方案,但不排除将来股权分置试点企业采用认股权证的方法进行运作的可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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