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券商将获创新试点资格 问题清理解决在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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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10:28 新京报 | ||||||||
业内人士认为创新要在主业基础上进行,否则很难产生利润 本报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第二批创新试点券商名单日前公布。至此,共有8家券商获得创新试点资格。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层自上而下的推动正逐步转变为券商自身创新的激情,由此给整个行业带来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创新试点成标杆问题解决提速 业内人士认为,创新试点实施以来最大的效果首先是加速了券商问题的清理整顿。因为只有符合条件的券商才能获创新资格,所以目前的创新试点申报材料几乎成为行业达标的标准。 据悉,不少有望达标的券商都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开始了保证金独立存管的方案设计。比如东方、海通、国信等十多家券商,按照申报材料的最基本条件,保证客户资金安全完整。此外,券商对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整顿,对自营业务的收缩和战略调整,也都有了积极举动。 申报创新试点所有指标的计算均要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券商表示,虽然按照要求今年券商就应当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实际上很多券商并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对于受托理财的情况也没有详细披露。在申报材料的要求下,券商的报表开始趋向透明和真实。这不仅有助于券商对自身差距的全面认识,也有助于监管层对行业问题的监管。 此外,在创新过程中,体现出创新和风险监管并重的格局,新业务品种的推出都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配套,避免将来产生隐患。 B类标准正制订实施分类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马庆泉表示,证券公司的创新工作是分类监管的一个起步。他表示,考虑到目前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证券业协会先期制定了证券公司创新的标准,然后再根据证券公司的风险程度、财务情况等实行相应的分类标准,最后将采用分类监管、区别对待,建立和谐的分类监管体系。他透露,目前B类券商的标准正在制订当中。 业内人士对于管理层的分类监管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某券商老总表示,创新试点已然将券商的信誉度和资质区分等级,是否取得创新试点资格,券商仿佛贴上了标签。因此有能力、有条件的券商都希望争取到创新资格,这样对于客户的维护和市场的开拓非常有利。他认为,今后没有取得创新资格的券商在业务开展中将处于劣势。他估计,目前大批券商并不能达标。而如果创新试点的标准不调整,则在未来一到两年之内,争取达标将成为券商的主要工作。一些资本金和净资本不符合要求的券商将采用多种手段充实各项财务指标,采用发行债券、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等多种手段来完善自身条件。 申万专家“泼冷水”创新依托主业 据悉,获得资格的8家券商都准备了非常详细的创新材料。一家券商表示,在向机构部申报材料的时候,需要两个人去,因为材料太多太重,一个人根本拿不动。 材料之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券商要求创新的急切心情。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认为,目前的试点办法旨在鼓励券商通过创新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开拓新的业务空间,但通过创新做好主营业务才是根本,如果不能和传统业务结合,创新很难产生利润。 杨成长表示,目前券商各项业务都存在一些问题:经纪业务的运营成本过高,处于转型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因新股停发而受到影响,同时从平均收益转向利润集中;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则处于清理状态。由于券商目前缺乏好的利润增长点,没有顺畅的造血机制,所以他们急切希望通过创新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 纵观各家试点券商的方案,基本都有几大类别、几大系列、几十种产品设计。但同时这些券商无不表示,目前集合理财产品是最可行的方向。为何券商的创新都集中在集合理财产品上呢?杨成长分析认为,其他方面能创新的东西不是太多,并不是没有创新的空间,而是对于创新的界定过于集中在产品方面。其实,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这些传统业务最需要创新,因为这些才是券商赖以生存的主营业务,所谓的创新应当是在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行,毕竟券商需要靠传统业务来赚钱。只有在现有业务链条上开辟创新、以新代旧、锦上添花才对,盲目冲动没有意义。 |